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办字〔2004〕80、81号和安办字〔2004〕54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12月18日召开的安全生产警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于12月18日下午召开紧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一系列会议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出基本平稳的态势,但和去年同期相比,我县今年安全生产的四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乡镇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口头上讲得多,工作上落实少;会议开得多,解决实际问题少;文件发得多,落实到基层的少;制度订得多,过硬执行的少。对安全生产“不真抓,不会抓,不敢抓,不愿抓”。二是监管不够到位。表现在源头管理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工作不到位;个别部门监管工作重利益轻监管,存在“只收费、不监管,只安排、不检查,只说教、不处罚”的问题。三是整改措施不力。表现在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排查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工作还不彻底,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四是安全意识淡薄。农用车载客、拐的超员、矿山不按规范开采、民爆物品出库后管理松散等现象普遍存在。为此,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认真领会中、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的血的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对组织高度负责、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意识,切实担负起“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省政府《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二是落实各部门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所赋予的职责,切实解决管理不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落实事故应急措施。近期,各乡镇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矿山业主、安全员、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员、护林员、炊事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三是落实企业责任。企业业主必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停止生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广电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近期,要在宁陕有线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把镜头对准一线,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部门和乡镇要予以曝光。县交警大队、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交通局要组织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和冬季防火安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营造声势,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肃纪律,加强值班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作风漂浮、疏于管理、不履行监管职责而引发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县乡领导人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对这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该处罚的必须严处重罚,绝不许发生以罚代管、以罚代改和罚后不改的现象。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双休日必须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带、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政府和主管单位报告,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对违反规定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全面检查,杜绝隐患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4年12月20日至2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级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14个乡镇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检查分组情况见附表)。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谈成绩,现场检查,只找问题,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一查到底,纠改到人。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对持有有效证件的矿山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民爆物品管理使用情况。洞采的要着重检查洞内破碎带支护、盲巷防护、供电路线、抽风、采空区及矿柱布置情况;露天开采的要着重检查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的要求作业,作业前是否对作业面进行排危。要杜绝无证开采现象,严禁违规开采,坚决防止塌方、滑坡现象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得继续生产,对无证开采、明停暗采、无作业设计的矿山企业要立即依法停产关闭,公安部门要及时清缴封存民爆物品。凡未取得国土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和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一律不得批供民爆物品。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按照“三加强、五整顿”的要求,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车辆营运、检审验、保险、驾驶证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载、超员、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是否存在客运班车夜间在三级以下路面行驶的现象。对没有采取防滑措施的车辆和夜间行驶的客运班车,坚决禁止通行;对客车超员和农用车载客及无牌无证无照的行为要强制扣车;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行为要采取强制停车休息、劝返等措施,违规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交警部门要将拐的作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严肃查处拐的超载、超员和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近期要组织召开一次拐的司机安全教育会,对车速、载重、载人数量作出明确规定。交警、农机、交通、安监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齐抓共管,对农用车载客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组织村组干部加强对农用车司机的安全教育。
(三)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使用、出入库的手续是否齐全,炸药、雷管是否分开存放,炸药库是否使用防爆开关,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对领出使用的雷管、炸药每天要清查,堵塞漏洞。公安部门要严把民爆物品审批关。凡需使用民爆物品的,必须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安部门方可批准。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储存仓库和各零售网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车站、宾馆、大型购物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无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凡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营业场所,必须强制停业整改,并由消防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盛装、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容器设备、设施的技术质量状况,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业设施。加油站着重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备,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加油人员抽烟、打手机等违规行为。
(六)中、小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的校舍、设施、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以及学校内部食堂、小卖部的卫生安全。
(七)建设工地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剪刀撑、防护网搭设是否规范,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起动设施是否经检测检验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各检查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检查结束后于12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