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30 00:00 【打印本页】


  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广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宁人劳社发[2006]20号文件《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宁陕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工作,凡是本县境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在县职业介绍所委托存档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职业介绍所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详情及相关事宜可到职业介绍所咨询,咨询电话:6826028,联系人:张平丽。

  特此通知

  
  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