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精神,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冬令和春节期间的各项救助政策
(一)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和五保户供养生活费的增发工作。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通知精神,2007年1月份给每个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增发1个月的保障金,给农村五保户补发2006年12月提标生活补助费。各乡镇要做好宣传,迅速通知低保对象、五保户或监护人在春节前将增发、补发生活补助费及时发放到应保对象手中。
(二)认真兑现城市低保家庭的冬季取暖补贴,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补助50元取暖费,补助时间为4个月,各乡镇要及时兑现,不得拖欠或挪作他用。
(三)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生活定补、抚恤补助资金的按时兑现发放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确保优抚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民政主管部门要在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同促进全县社会安定和谐。
二、认真做好五保户生活安排工作
自新的《五保条例》实施以来,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共建起了五保户集中安置点19个(其中敬老院2个),已安置五保老人244人,分散供养786人。为了确保五保对象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62号)精神,已将农村五保对象每年的生活费从原来的720元提高到1400元,其中货币供给不得低于1200元/人.年,现新的《五保证》已发到各乡镇,各乡镇要迅速填发到人。同时,各乡镇及民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力深入到各安置点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五保供养协议,加强对五保户安置点管理,夯实供养、监护责任,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五保人员安全过冬。
三、切实开展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在春节期间,要切实安排好对偏远村组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抽出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农户,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县民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摸清底子,在做好冬令和春节期间救济物资筹备发放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县各乡镇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四、加强领导,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冬令和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领导,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抓紧抓好。二要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目前,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困难群众的各种专项救助资金陆续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党的惠民政策,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三要夯实责任、抓好落实。今冬明春,全县救助人口数量较大,时间紧、任务繁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各项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迅速安排部署,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把各项救济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救济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加强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出问题。
特此通知。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