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修订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副县长
成 员:县公安局分管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
县监察局分管局长
县交通局分管局长
县农业局分管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
县卫生局分管局长
县城建局分管局长
县公路段分管段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局长
县工商局分管局长
县城建局监察大队队长
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县公路运输管理站负责人
县征稽所负责人
相关乡镇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及时全面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问题;指导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分析交通事故成因,采取相应对策;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强对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检查、督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决定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公文以联席会议名义制发,由县政府办代章。议定事项由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