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开展集中清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中清理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7号)、(陕政办发〔2005〕100)号文件精神,依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依据,掌握执法“家底”,编制职权流程,公布权力“清单”,确认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绩效评价机制,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倒查追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目标任务
这次集中清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达到“四个清楚”:
(一)行政执法依据来源清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清理核定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有多少执法依据,有多少执法权力,有多少执法责任,编制执法依据目录,确保执法主体、依据及程序来源清楚。
(二)行政职权行使清楚。行政执法单位、岗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裁决、确认、给付等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程序规范清楚,职权分解合理,防止职权交叉、重复问题,有效预防越职、越权、越位执法。
(三)执法考评程序清楚。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政府对政府各部门、各部门对执法单位(本系统)、单位对执法人员三级考核主体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价办法科学、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有效。
(四)行政责任追究追查制度清楚。县政府监察、人事、法制部门在执行执法责任制倒查追究工作中的职权、权限、程序更加明确,违法行政行为得到严肃查究,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得到有力查究,责任人得到及时查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每个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并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法制科(股室)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清理。各部门根据全县统一部署,按照列明目录、分类排序的要求,对其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各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逐项列出与行政行为相对应的执法主体、依据、机构、权限、标准、程序和责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局。
(三)集中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梳理的执法依据、职能分解、执法责任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核,对主体资格合法、依据充分、职权分解合理、执法责任明确、登记文本规范的予以初审确认,对依据不足、责任不明、文本格式不规范的责令返工,重新清理。
(四)依法公告。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确认后,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栏、公开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常务副县长郭达彦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蒋军同志任副组长,政府法制、编制、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局,负责对这次工作的组织协调、清理审核、确认公告、考评考核、跟踪检查、督办落实及过错责任查究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组成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行政首长)挂帅,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的办事机构,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梳理执法依据,确认执法责任和执法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
(二)落实专班专人,加大清理力度。各执法部门要以法制股为主,各执法岗位配合,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执法依据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逐项梳理,并进行界定和职权分解,制定相应考评办法,明确责任主体,特别是法律法规多、执法岗位多、内部层级多的部门,要制定清理方案,实行分兵把口,按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清理上报任务。
(三)坚持跟踪督办,及时化解争议。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检查督办,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与公告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结合进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者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造成工作被动的,依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人和法制股的责任。政府法制部门还要依法协调处理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矛盾和争议,特别是涉及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责任等方面的争议,要依法协调。重大争议报告县政府领导或者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需要报请上级政府法制部门裁定的,由法制局呈请裁定后再予公告。
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工作总结请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政府法制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