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五一旅游黄金周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1-04 00:00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第二季度尤其是“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开展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县境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势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要求和部署,全面实现今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及具体分工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在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机动车证照不全、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载人、客货混装、违法超车等违章行为及乡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由县交警队牵头,各乡镇和县交通局、农机中心、各派出所配合。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宾馆、酒楼、电影院、娱乐场所、网吧、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措施落实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由消防队牵头,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旅游局配合。
 
    3.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关闭及停业整改矿山是否关停、是否整改,各矿山企业的是否按照开采方案进行、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4.民爆物品安全:重点检查各类民爆物品库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配备、值班情况、领用清退、运输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安监局、供销社配合。
 
    5.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管理是否到位,储存库、经营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县安监局牵头,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配合。
 
    6.中小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学生乘车、用火、用电及食品卫生安全。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各乡镇和县城建局配合。
 
    7.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由县城建局负责,县质监局配合。
 
    8.高速路建设安全:重点检查场内机动车辆、民爆物品、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由支路办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9.水电建设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隧洞通风、支护、用电安全等情况。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公安局、环保局配合。
 
    10.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检查从2006年4月10至5月10日结束,共30天。要求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查阅资料)。检查前不打招呼,检查中不听取汇报,检查必须全面彻底,坚持程序,当场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的法规规定提出整改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发现问题不在参与检查单位权限范围的,将情况及时书面转告法定权限单位。
 
    各乡镇和检查组要在5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县督察督办室在各部门和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重点乡镇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凡因检查走过场、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人员的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