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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开展“亮剑行动”

作者:储选举 刘晓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7-28 00:00 【打印本页】

    按照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增长、保稳定集中查办职务犯罪亮剑行动”实施方案》。县检察院将于2009年4月下旬至2009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亮剑行动”。

    本次行动县检察院将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1、整改和规范市场秩序。2、保障政府投资安全。3、加大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4、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5、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省、市部门转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和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以及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县检察院将通过本次“亮剑行动”行为着力查办一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强的案件线索,保障我县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结合科学发展观,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