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相当于把山林变成了‘活钱’,有了资金就能把板栗园搞大。”去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承包下了700多亩林地的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板栗大户张立友,在拿到信用社送上门的林权抵押贷款信息采集表后,对发展林业产业更加充满了信心。他准备用林权抵押贷款20万元,在已建成的300多亩丰产板栗园中种上魔芋、养殖土鸡。
地处秦岭腹地的宁陕县是全省的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6.5%,拥有林地面积448万亩。该县2007年8月启动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经过1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全县306万亩集体林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落实了产权。
“勘界、确权,把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只能说我们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告一段落,后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宁陕县政府副县长刘云介绍说,要最大程度地发挥林地效益,还要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体系。
宁陕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王义驰认为,在农村融资难主要表现在抵押或担保不足。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创新,是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实现林、银双赢一条新渠道。
按照王义驰关于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思路,宁陕县农村信用联社在系统内部着手开始进行试点。组织人力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相关细则,把业绩较好的汤坪信用社作为试点单位。县信用联社主任刘连根介绍说:“当初,我们主要的想法是通过林权抵押来作为还款第二来源,提高林农的信用观念和林农的还款意识,降低信用社的风险。”
据汤坪信用社主任丁仕宁介绍,自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以来,该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4笔83万元。
宁陕县还制定了《宁陕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对贷款对象和条件、林权抵押的范围、贷款程序、林权抵押登记和贷款管理及抵押物监管和处置经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说明。县乡两级分别成立由林业、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估价委员会和估价工作组,明确了林权抵押量化标准,并明确免费对林业资源进行价值评估。
具体操作上,借款人超过信用社核定的农户小额贷款额度部分,用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享有的10亩以上的林权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担保物在20万元以上的由县估价委员会评估,2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估价工作组评估,按照借款人意愿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期间,由县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及其授权的乡镇林业站按照幼龄林每亩500元、中龄林每亩1000元、成熟林每亩1500元、挂果经济林每亩按2000元的价值进行评估。林权估价抵押率原则上控制在40%以内,贷款金额在8万元以内由基层社调查研究、审批发放,贷款金额在8万元以上报县联社审批发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林权证、林权情况调查表等文件向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对林权抵押借款合同予以公证。林权抵押担保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借款人贷款全部还清后,信用社退回《林权证》,抵押人在15个工作日内到县林业局登记部门办理林权抵押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