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开往安康油罐车倒车撞上房 瞬间损失6万多

作者:程良筠 马黎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09-07-23 00:00 【打印本页】

 

    油罐车属高危车辆,驾驶员在驾驶时必须高度谨慎驾驶,容不得半点马虎。司机刘某就因为一瞬间的大意,造成了6万元的巨额损失。

    4月24日,刘某驾驶西安金顺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油罐车,从西安向安康运油。20时许,行至宁陕县城关镇校场村,欲在伯某的停车场停车。在倒车过程中,刘某一不小心,车位突然重重地撞上了伯某的住宅,二楼阳台被撞坏,房屋多处损坏,油罐上部破裂,停车场被泄露的汽油严重污染。经鉴定,房屋损失47049.67元,由于油罐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各一份,在交涉无果后,伯某将刘某、西安金顺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支公司同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房屋损失和其他营业损失10万余元。近日,经宁陕县人民法院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西安市莲湖区支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范围内赔偿伯某38039.73元,西安金顺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伯某其他经济损失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