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新视点
新农保:农民迎来阳光普照
——国家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宁陕县的调查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做梦也没想到政府还给我发养老金。”宁陕县城关镇旱坝村78岁的吕厚琦老人,捧着养老金激动万分。截至今年3月底,该县共有7453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县上总支出金额达349万元。
2009年,宁陕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主要靠转移,有人担心财政吃不消,难以持久。对此,县委书记陈伦宝坚定地说:“宁可缓办其他事情,也必须想办法解决农民群众的养老问题。”
新农保“阳光政策”惠民生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被农民誉为“阳光政策”惠民工程。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宁陕全面展开了新农保工作。目前,全县5.9万农业人口,除在校学生、农村五保户和现役军人及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外,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应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为41700人,应参保缴费对象为32680人,已参保缴费人数28570人,缴费人数占参保对象的90%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
2009年11月4日,宁陕县最边远的新场乡小学院内,60多位6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从县乡领导手中接过新农保待遇证和养老金存折,一张张饱经风霜的面孔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一位年逾76岁的老太太更是激动地流下了热泪。同时,城关、筒车湾、江口、梅子、丰富、旬阳坝等乡镇也举行仪式,把养老金发放到60岁以上的老人手中。
据调查,该县新农保的农民根据自己经济情况可自主选择每年100、200、300、400、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多缴多补多得。中、省、市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财政补贴,对选择300、400、500元及其以上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分别增加10、15、20元。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养老保险由省级财政按100元全额补助。2009年宁陕县级财政多方筹集资金316万元,保障了新农保的顺利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宁陕县严把三关,规范进行,并进行了大胆创新。缴费比例确定为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30%,并在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55元的基础上,对60岁以上老人定为60元,每满10岁增加10元,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同时,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不参保者或参保缴费中断者不能享受财政补贴,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参保农民缴费年限越长,财政补贴越多;缴费标准越高,个人账户积累资金越多。
养老保障仍需精心呵护
在宁陕县农业总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有9000人,占比重达15%,超过了国际上老年型社会标准5个百分点。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入城市,致使农村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宁陕县人劳局负责人认为,目前农村养老问题还面临诸多“尴尬”,一是连续10多年出生人口的负增长和农村青壮年大量流入城市务工,使得传统养老功能退化。二是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加上部分农田遭受重大洪涝灾害,农民人均农田由1.5亩锐减到不足1亩,有大量失地农民游离于保障制度之外,土地保障功能下降。三是由于农民保险意识不强,经济能力有限,以及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缺乏针对性或营销管理不完善等因素,致使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发展比较缓慢。
此外,新农保规定,只有本地户籍的农民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这不仅限制了流动人口在外地参保,还使原本参保的流动人口无法续保。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接近60岁的农民,一旦转为城镇户口,需要重新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其缴费过高,很不划算。”
针对新农保面临的“尴尬”,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农村制度化养老保障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要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益,使农民从土地中获得更大经济收入。同时,在给予征地补偿的基础上,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这一长效机制中来,以此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更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这样既可减轻政府负担,又可提高农民晚年生活质量,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领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