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县公安局借助“天眼”监控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

作者:高章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29 00:00 【打印本页】

 


    2010年9月25日凌晨4时许,宁陕县城关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杨某在其朋友谭某出租房内睡觉时,突然遭到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撬门而入用木棒殴打,将其致伤。

    案件发生后,宁陕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经向受害人杨某及朋友谭某调查询问,二人均未看清殴打杨某违法行为人的体貌特征,经民警反复耐心询问,二人回忆起,殴打杨某致伤的人都是男性,共3人。民警在走访周围居民中,也未获得其他有价值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之时,110值机员通过视频监控扫描发现,凌晨4时17分,有3个年轻人在谭某出租房附近逗留,正好与受害人提供线索人数相同。民警即顺藤摸瓜,跟踪发现3人从出租房附近离开后,进了本县一家娱乐厅。民警立即展开进一步侦查,经工作,民警初步确定了该娱乐厅服务人员唐某、高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便立即将上述3人抓获。经初审,三人据不承认有殴打杨某的犯罪事实,并谎称当日一直在该娱乐厅,未曾外出。民警即将监控录像,播放给唐某等人观看,在铁的事实面前,唐某等人终于交待了他们殴打杨某的犯罪事实。

    因唐某之前与受害人杨某有过节,9月25日凌晨4时许,唐某得知杨某在谭某出租房内睡觉休息的信息后,便约高某、王某一同潜入谭某出租房内趁夜色用木棒将杨某打伤,随后逃离现场。

    目前,唐某(男,汉族, 18岁,现住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梁家庄村三组)、高某(男,汉族,16岁,现住陕西省宁陕县皇冠镇双河村李家湾组)、王某(男,汉族,20岁、现住陕西省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长坪组)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宁陕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