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县即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彭承华 田晓伟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1-05 00:00 【打印本页】

 


    为了加快建立我县统筹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险“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县委县政府近期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这是继新农保试点工作以后,又一项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在我县实施。届时,全县将有3300余名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享受到社会养老政策的“阳光”,从而真正实现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据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为: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具有宁陕非农业户籍、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设为六个档次:即个人缴费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财政补贴为年人均60元,对选择600元的增加20元、800元的增加30元、1000元及以上的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为100元,不加发。

    目前,县人劳局正在加紧制定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摸底调查,制定参保表册,保证启动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