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小钱大用和谐给力

作者:刘高锋 谭海波 王彬焱 来源:阳光报 发布时间:2011-09-19 00:00 【打印本页】

 


   “矛盾纠纷调解的比较及时,只要打个电话村调解员很快就到,比前几年要快的多。这两年村上的治安环境也比较好,基本上没有不安定的状况。”8月23日,记者在秦岭深处的宁陕县“生态旅游第一村”采访,广货街镇蒿沟村民程可梅说。
  
  ●工作经费从此有保障

  “特别是在当前发展较快的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在农村显得尤为重要。”宁陕县司法局长田安介绍说,很多农村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由于不懂法、嫌司法程序费时以及有经济成本等原因,大多都不愿意“打官司”,一些矛盾纠纷如不及时化解,久拖不解就会导致矛盾纠纷升级。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处矛盾纠纷的难度,也就存在着面对矛盾纠纷“推、拖”的现象。
  如何破解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难题?宁陕县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意见》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6月正式出台了《宁陕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实行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办法》规定,根据调解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性民间纠纷、疑难民事纠纷、重大民事纠纷和有效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四个类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办理质量评价体系,组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评审机构,通过对调解“个案”的办理难易程度和办理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后,决定是否给予“个案补贴”奖励。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且评分达到满分的调解“个案”,向负责案件办理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分别按照案件类别给予30元、5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奖励,补贴奖励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预算5万元,以自然年份据实补贴,不足部分追加预算。
  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广货街镇司法所干部陶俊海告诉记者,建立个案补贴奖励机制意味着从此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就有了经费保障。对个人而言,有了“个案补贴”,至少调处矛盾纠纷摩托车加油自己要少“掏腰包”了;而对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来讲,相当于有了办案经费,解决了办案所需的纸张、笔墨等费用。
  
  ●调解质量因此有提升

  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在长期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中,一般都是依靠民间智慧、亲朋邻里情感等因素来介入家长里短调处,虽然化解了一部分矛盾,但规范程度不够。加之部分基层人民调解员文化水平低、怕麻烦,对于案件调解往往口头调解了事,不认真制作案件卷宗,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出现反复,矛盾纠纷调处的有效性较差。
  宁陕县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申报补贴个案的规范化调解文书认定标准。每调解一起案件都要有卷宗、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纠纷手里立案表、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通知书、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和结案表;要求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解协议书的权利义务具体、履行地点和时间明确,回访记录要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纠纷调解的意见,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签名、捺印、印章规范。
  “这就要求调解员每调解一起纠纷都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制作卷宗,”广货街镇司法所干部陶俊海介绍说,建立人民调解补贴奖励机制前,很多基层调解员都是把调解内容记到笔记本上,没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有好多矛盾纠纷调处达成了协议,由于当场没有签字“过夜”又反悔了。现在,在司法所的指导下,调解员每调解一起案子都必须有完整规范的归档材料上报申请补贴,方便查阅的同时,对于要求调解的老百姓来说,也是“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增强了调解的可靠性,也克服了过去纠纷调解易出现的反复性,增加了调解的有效性,维稳功能更能得到体现。有签字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就不能反悔了。
  
  ●纠纷排解由此有热情

  过去,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基层调解员常出现“一般纠纷懒得调处、疑难纠纷不敢调处”的尴尬局面。人民调解补贴奖励机制的推行,既调动了人民调解组织及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又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便捷、经济、高效、和谐等优势,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效果更加明显。
  筒车湾镇司法所司法干部陈开友谈及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建立前后的变化时说,现在,调解员把调解书随身携带,由过去的被动调处变为现在的主动调处,而且排查矛盾纠纷更细致,对所在的村组的矛盾纠纷了如指掌。
  筒车湾镇司法所长王芳告诉记者,许家城村人民调解员胡某以前参与调解不是很积极,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也不按要求完善法律文书资料,司法所干部督促他,胡某还不耐烦。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建立后,胡某不仅调处矛盾纠纷更积极主动了,而且调解资料齐全、法律文书规范。
  广货街镇党委书记吴德才介绍说,人民调解补贴奖励机制,对化解矛盾纠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调解员来讲,经济上是补助、精神上是鼓励,他们积极性提高了,就会想方设法的把案子办好。调解员责任心强了,效果明显了,群众信服了,就更愿意找他们;矛盾化解了,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广货街镇蒿沟村党支部书记鱼胜梅感到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矛盾纠纷调处的要求严了,调解员的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了。以前排查矛盾纠纷都是开会时调解员才上报,现在是日常只要发现有矛盾纠纷立即上报。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调处后,还积极跟踪回访。
  宁陕县司法局长田安说,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的推行,是用小资金的投入,收获大回报的成功做法。矛盾纠纷公开调处,让村民参加,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以案说法,是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对普法宣传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据县综治办主任柯增强介绍,自2010年6月份宁陕县正式建立此项机制以来,各级调解网络组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倍增,对于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案件能够主动介入,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内调处,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全县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柯增强主任还形象的说,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是花小钱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用小资金促进了社会大和谐。( ■记者 刘高锋 通讯员 谭海波 王彬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