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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从5月1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凡我县农村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阴式产和剖宫产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免费。
具体标准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600元,财政补助300元,县新农合补助30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最高限价2200元,财政补助1200元,县新农合补助1000元。
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950元,财政补助550元,县新农合补助40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最高限价2700元,财政补助1400元,县新农合补助1300元。双胎加收30%财政和新农合各补偿50%。
农村孕产妇合并产科严重并发症住院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进入合疗非单病种报销程序,按照规定予以补偿,剩余部分由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2000元,但不能超过住院费用总额。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确保农村孕产妇母子平安。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