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十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张小玲 吕江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2-21 00:00 【打印本页】


   
    
    年末岁首,宁陕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调查了解,终于找到下落不明在外十余年的被执行人储某,为申请人刘某全额执行回执行标的款一万余元。
  
    因储某欠刘某商品欠款1.7万余元,法院判决储某给刘某货款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刘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储某一直下落不明,多年均未回家,此案一直无法执行。2010年2月,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再次步行十余里路程找到储某,储某不但不配合,且拒不履行义务,与执行人员吵闹,执行人员转换思路,立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见状,心里防线彻底崩溃,同意找钱配合执行,随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申请人手捧着钱对执行人员说:“感谢你们,因你们扎实工作,让我能过一个快活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