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2010年夏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7-29 00:00 【打印本页】


    
    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稍不注意就会发生细菌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的夏秋季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宁陕县卫生监督所特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饮食就餐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一、家庭及个人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注意以下事项:

    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洗手,接触生肉、生禽等原料后也要洗净双手;

    不要食用野外拣拾的蘑菇、青西红柿、鲜黄花菜、鲜木耳,加工四季豆时要加热煮透,不要食用死因不明的水产品和畜禽;

    制作凉菜原料应新鲜、卫生,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烫干净,现吃现做;

    需要储存食物尽量冷藏,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要加强行业自律的卫生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购买食物、原料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登记造册,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
   
    加工和贮存食品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

    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加工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设备,生熟分开,并认真消毒;

    正确烹调加工,菜豆等食物要加热煮透;

    餐饮具要及时清洗消毒;

    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不要将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

    三、如果误食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受污染的食品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监督举报电话: 0915-6821244

 

   宁陕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