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县低保工作的管理,近日我县结合贯彻落实安市民办发(2010)51号和安市民发(2010)2号文件精神对城乡低保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对象和不予保障的对象;细化了家庭收入的计算办法、计算范畴、计算标准;规范了申报、调查、审核程序;夯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规范了低保管理,确保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