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纪委、省市纪委有关精神,宁陕县纪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为公开定标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规范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让群众对镇村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的体现,切实把握好群众利益、人事、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三方面重点内容的公开。二是规范管理“三资”,确保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通过走访、实际测量、查阅账目资料、召开居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彻底摸清集体“三资”底数,全面清产核资。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来的资金代管服务拓展为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三是用制度监督干部,确保基层干部民主科学依法执政。认真落实领导与下级定期谈心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完善了谈话诫勉、回复函询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干部就公开什么”,利用公开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根据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四是强化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全力维护。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县纪委常委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机制,多次牵头联合涉农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镇村、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教育收费、新农合资金使用、征用土地补偿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