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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失主发还被盗现金
一名年过六旬,弯腰驼背的孤寡老人汪芳,颤颤巍巍来到宁陕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领取了被追回的赃款960元。虽然数额不大,汪芳却用颤抖的声音说:“感谢你们,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被盗的现金能追回来,感谢你们啊!”之后,其他4名家境也很困难的失主均前来宁陕法院领取了被盗现金。
这件事还要从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说起。今年4月到8月,年仅16岁的姚成独自或者伙同他人,在宁陕县城关镇周围的村组,趁农户外出无人之机,先后5次盗窃5户家庭都很困难的农户,其中一户为五保户孤寡老人,5次涉案金额共计1.2万余元,使原本困难的几户人家雪上添霜。
案件被提起公诉后,宁陕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尽快排期开庭审理,并要求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要依法予以追缴,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办案法官为其指定专业律师担任辩护人,并将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通知到庭,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原本不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家长,同意全部代为赔偿姚成实际分得的赃款5272元。最终将姚成所分得的赃款全部追回,并通知被盗现金五户失主到庭发还了赃款。就出现了孤寡老人汪芳到法院的一幕,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为民理念。(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