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整体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宁陕县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新举措,制定印发了《宁陕县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宁陕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等文件;率先选定4家非煤矿山企业先行试点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活动,高起点、高标准制定了《宁陕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坚持每个企业落实一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企业创建工作,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将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推广。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领导,宁陕县安监局专门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局长鲁化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郑常涛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组长温永超、执法队长胡耀山、执法队执法员许长安、闻建为成员的非煤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队队长胡耀山担任。
二是因地制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宁陕县安监局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的实际,确定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非煤矿山各类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安全文化建设格局,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指导思想,将在宁陕县鑫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陕县潼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地下矿山开采、选厂尾矿库企业,宁陕县天福石材矿业有限公司1家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企业,宁陕县步步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坑道探矿企业等4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试点,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和指导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整个创建活动共分宣传动员、组织安排指导、企业自查整改、评审批复四个阶段,自2012年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非煤矿山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历时6个月时间,目标任务非常明确。
三是夯实责任,保障措施有力。为了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和指导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宁陕县鑫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胡耀山同志负责指导创建、宁陕县潼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温永超同志负责指导创建、宁陕县天福石材矿业有限公司由许长安同志负责指导创建、宁陕县步步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闻建同志负责指导创建,要求各责任人必须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评审达标;同时也要求,各非煤矿山一要把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量化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如期达标。二要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单位要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安全文化建设所需资金。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要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县安监局要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有关工作标准和要求,从职工的需求出发,把关心、理解、尊重、爱护职工作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真正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确保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