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问题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由于拆迁户、搬迁户的出现,到国土所咨询建房用地事宜,申请建新房的农户日益增多。但由于基层没有农用地转用指标,一部分计划在村外建房的户都不能得到批准。这往往会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也给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农民建房审批难已成为基层所在体制改革后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这种供地、用地矛盾也无奈地成为与共建和谐社会不相谐调的音符。
自从我县基层国土所成立以来,我们对辖区内农村新申请宅基地严格进行了丈量、核实,并尽快为群众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在详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众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建房难的背后,还存在另外一些问题,而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那么,太多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这些问题表现在几乎所有的村组都存在违法占地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未批先建。可以说,每一个村组都存在着未批先建的现象。由于体制改革前审批不严格,查处违法案件力度不够,大多数群众缺乏依法用地的观念,存在“建了也白建,白建谁不建”的思想,导致未批先建现象较为严重。
二、非法圈占。由于绝大多数村街对村内空闲地缺乏科学的、统一的管理,导致随便圈占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农户孩子小,不符合建房条件,便先选好位置,或用砖石圈起来,或栽树、种菜,或建上猪圈、鸡舍。这种“谁占了归谁”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只能“望地兴叹”。
三、一户多宅。由于种种原因,一户多宅也是农村违法占地的主要形式。有的农户子女户口迁出,已不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原住宅长期空闲;有的是由于父母去世而遗留下来的房子;还有的是因为建了新房而未拆旧宅等等。由于以上原因而拥有多处空宅的农户在农村为数不少。而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
四、少批多占。有的农户在自己房前屋后乱圈乱占,乱搭乱建,大搞“路边经济”,这种情况占违法占地的比例相对较小,但对村庄整体规划及村内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以上是目前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解决供需矛盾的根本。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实际,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从而更好的缓解这对供需矛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
一、严把审批关。国土系统体制改革后,对宅基地的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基层所更要严格审批程序、审批条件,不审批“人情宅”、“关系宅”,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加强土地法制宣传。采用多种形式,重点做好针对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工作,以进一步增强他们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对村内空闲地的管理。村内空闲地的管理,在农村是一个难点、焦点问题。一方面国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使少批多占、乱圈乱占等非法占地现象成为过街老鼠。同时村组要强化对空闲地的管理职能,不允许村民私自选地,要根据村街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
四、对拥有多处住宅的户,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由村街统一收回,统一安排。也可以鼓励他们将空闲住宅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空宅在本村村民间得到流转,自行消化。
五、对村内确实没有空闲地、未利用地的,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放宽到建设预留地,确无建设预留地的,可以放宽到一般农田,以解决部分急需建房户的困难。
总之,宅基地问题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基层所面临的难点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局。国土资源部门尤其是基层所更应该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谱构建和谐社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