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地处秦岭中段南麓,全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南北长130公里,东西宽110公里,辖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4万人,平均每平方公里为20人,是一个典型的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财政穷县,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交通等自然条件恶劣是宁陕的基本县情。
随着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的不断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是农村药品市场仍还存在一些不安全问题,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基层药品监管实际出发,针对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浅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当前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没有药品监管工作机构,协管员和信息员(简称“两员”)职能未能有效发挥,广大农村的药品安全监管成了薄弱环节。2004年,我县着手开展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简称“两网”)建设工作,建立了县乡村3级药品监督网,但从几年来运行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发挥,未能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是“两员”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两员”没有工作报酬;三是对“两员”的培训工作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和业务水平不高,而且基本上都没有经过药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大多都是“一人卫生室“,开方、发药、治疗一人完成。由于缺乏药学专业知识,重医轻药思想普遍存在,加之村卫生室的经济效益差,致使对药房的硬件投入不到位,缺少药品的基本设施设备,药品养护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药房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全县涉药单位150家,其中村卫生室115个,占全县涉药单位近77%,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仅11家,乡镇只有5家药品零售企业,我县药品消费主要在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行为,2004年,药监局与卫生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医疗机构在药品的管理上有所改观,但由于村卫生室基础差,卫生室条件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反弹回潮现象明显。绝大部分都是家庭式的作业,生活区和卫生室连在一起,药房面积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条件差,缺少基本的药品储藏设施,低温保存的药品放置常温下,过期药品、虫蛀、霉变的中药饮片问题突出,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四)药械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的药品生产和经营都必须通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资格准入条件,而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强制性规定尚未出台。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各项要求高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可以设立药房,对于医疗机构药房强制性规范缺少法律支持,还有对过期药品、虫蛀、霉变的中药饮片按劣药论处,由于量少、价值小,处罚尺度为1-3倍的罚款,加之立案调查程序复杂,往往执法人员采取责令当事人现场销毁,没有给予经济处罚,当事人也因没有违法成本问题,对违法人员也未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广告宣传还比较严重。由于广告的监督主体、方式和渠道较多,导致广告监管工作的效能弱化。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专业人员,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的广告不易辨认,很难及时制止,而卫生、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广告监管没有主动权,更无采取措施的法律规定。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大多数都是承包经营,为了生存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助长了违法广告的蔓延,人民群众上当受骗的事件时有发生。
(六)县药监部门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人员相继调走,我局编制9人,实有工作人员才5人,要负责全县3678平方公里7万余人的用药用械安全,还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职能,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导致对药械专项整治工作有所下滑,加之办公经费不足,我县的监管成本十分巨大,特别是边远乡镇的监管,执法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全方位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的对策
(一)随着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改革,由省以下垂直管理变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办公经费更加紧张,县政府应给予支持、重视。一是尽快为我局补充工作人员,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对药械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给予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报酬,将“两员”的工作报酬与培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消除乡村药械监管盲区。
(二)加强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更要宣传假劣药品的危害及识别方法,扎实开展药品广告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对假劣药品的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和游医药贩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制度,杜绝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药品工作,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提高药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加强诚信守则教育,指导广大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提升服务水平。
(四)把药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药品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将不合格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两员”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药械违法案件,增加我们的监督检查频次,尽最大努力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五)加深执法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药品监管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千头万绪,责任重大,仅靠药品监管机关难免势单力薄,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作。因此,药监部门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加深与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联系。要找准自身定位,完善协作机制,如与卫生部门协调加强疫苗及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与计生部门合作开展计生药具专项治理;与工商部门协作打击虚假药品广告;与价格主管部门配合整治虚高药价;查处一些大案、要案时,应主动协调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办,这样既可以提高办案质量,又可以扩大影响,对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因此说,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对确保药品监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有着重要作用。
农村药品市场是当前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积极搜集药品质量信息,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创建活动和农村“两网”建设工作,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增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两员”的“触角”作用,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力量,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从而确保农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