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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实施药品“三统一”,是省委、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于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实施药品“三统一”,符合我省实际、符合群众利益,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医疗用药行为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药品采购流通环节多,加价高,农村用药比城市要贵。实施药品“三统一”,就是要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确保医疗用药需求和安全,让广大群众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实施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将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将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保证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医药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