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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是在国家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有关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各项管理的制度。
总体安排是:2009年,完成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的各项实施意见和措施,搭建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框架。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生产供应;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1年初步建立起我省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