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分别在人民法庭、刑庭担任书记员工作,现将我从事13年书记员工作的一些心得与大家交流分享,共同促进书记员工作的长足发展。
第一,牢记书记员的职责和作用。如果把我们所从事的法院工作比做医院工作,那么医院诊断的是人体肌理,而法院诊断的社会肌理。法官是医生,负责诊断,而书记员则是护士,负责具体的操作和实施。两个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书记员的工作十分重要,书记员的工作归结起来,八个字:“手勤、腿勤、眼勤、嘴勤”。从一个案件的审查立案、分案、送达、通知开庭、法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以及最终的送达、执行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凝聚了书记员的无数心血。想要把书记员的工作干好,首先要求我们在心理上高度重视书记员的工作,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把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体现到实际工作中的细微之处。我的做法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本职工作,以高度的热情对待案件当事人。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内涵与自己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当事人来法院的目的是让这个法律职业解决自己的纠纷,他们对法院的期望很高,不能因为你的态度问题,让当事人产生一丁点对法院的怀疑,对法律的怀疑。一般当事人,我们首先要耐心地和他们沟通,向他们宣传法律常识,仔细地讲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声情并茂、和颜悦色,增进和当事人的距离,减少与当事人的对立感和陌生感。这样一来,不但减少了他们的误解,还使自己的工作在这种既庄严肃穆又祥和的氛围中完成,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第二、开庭审理是整个审判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书记员在庭审过程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除了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外,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认真、完整、准确、客观、真实的记好、记清开庭笔录,这就需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要制作出一份高质量的庭审笔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除了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外,还应当有从事法庭记录工作的职业神圣感。一位先哲曾说过:“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堕”,用此来对照我们书记员的工作最恰当不过了。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法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水平,因为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这也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三、一名书记员除了要有综合素质外,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作为一名书记员不但要热爱自己的工作,更要有奉献精神,按照现行的规定,案件的承办人是法官而不是书记员。书记员要有一份责任,书记员要甘于奉献,要有为他人做嫁衣的良好心理。首先,从思想意识上要有一种负责的职业精神,这种职业精神反映在具体工作中,就是立足于本职,认真的干好每一件工作,不出现一点瑕疵。其次,把自己融入法院整体建设中去,把自己视为法院整体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自己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将会影响法院的整体建设,为法院增光,为集体添誉,是自己的职责所在,更是自己的使命所在。切忌因为案件的承办人是别人,从而放松要求、消极怠工,影响案件的总体质量,乃至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形象。
第四,书记员的工作要仔细,要精益求精。细心是一种素质,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与法官的办案能力结合在一起,才可能产生一篇优秀的判决、一件精品铁案。一个办案能力再强的法官,一个审理得再好的案件,如果法律文书的纰漏,出现了技术问题,或者是因为送达的因素考虑不周全,程序上出现一点瑕疵,都有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功亏一篑。因此,我们书记员的工作,一定要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一方面,送达工作要仔细,尤其涉及时限、期间和签收方面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另一方面,文书校对上,要逐字逐句地校对。在这方面,按我的经验,除了反复校对外,没有其他的捷径可走。说句心里话,我在校对的过程中从来就没有自信过,因为曾经出过差错,有过惨痛的教训,每一次校对的失误我都会认真地记在心上。因此每一次的校对更加细心。再就是在笔录方面,不仅要做到记录详细,更重要的是,听记要细心,以便及时发现法官的非原则性口误,并及时进行直接更正,避免在笔录中出现低级错误。在记录的过程中每一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但是想要记好就一定要熟悉案情,把案件可能遇到的生僻字提前写下来,或者庭审记录结束进行补正。一般书记员应该及时核对记录,并交给主审法官核对。然后反复核对,可能在重复的过程中你感觉到疲倦,但是如果自己有高度的责任心,就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干好。只有重复的检查才能使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
第五,要熟悉法律,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应当做到,自觉按法律的规定和书记员的职责要求,主动开展工作,而不是法官叫干啥才干啥,法官没有指令,就消极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熟悉程序法,尤其是关于时限、期间和送达方面的规定,必须要烂熟于心,以便及时提醒法官,防止因法官的案件多,工作繁忙而出现程序上的失误。再就是,要了解掌握常用的实体法规定,以便在校对文书的过程中,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判断出某一词、某一句话、某一段文字是法官出现了认定事实上的疏忽,还是因为出现了错字、别字或掉字。还有,要计划好法官的开庭安排,既要确保受案后,在符合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尽快开庭审理案件,以便实现高效,同时,又要考虑留足法官评议案件、起草文书和外出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间。
第六、宣判、送达、订卷和归档等工作,虽说事无巨细、繁杂琐碎,但每个环节都是审判工作的延续,容不得半点马虎。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细小的工作中,书记员的责任心至关重要,于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存在每一个环节,注重细节的人一定能做成一件事情,反之则不然。所以在宣判、送达、订卷、归档的各个环节上我们都要做到,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认真操作及时完成。二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避免粗枝大叶,被动应付了事。三是经常性的回头想想,回头看看,即回头想想在自己已经做过的工作中有哪些失误,回头看看自己已经做过的工作还有哪些不足和缺陷。其实说白了,经常性的回头想想,回头看看,就是经常性的反思,我的体会是有反思才能知不足,知不足才会有进步。我们刑事审判庭的卷宗装订起来又厚又多,最好的做法是一个月装订一次或者一案装订一次,尽量不积累。过两三个月再翻一翻,看自己什么地方没有做好,补正一下,第一次可能有疏漏,第二次还是可能有疏漏,如果能多补正几次就能够最好。在装订方面,我院专门编制的《宁陕法院制度汇编》第94页有专门的规定。大家都可以看一看。
就我的体会来说,案子的送达记录是软件,装订是硬件,也是门面,一个案子办的再好,装订不合格的案件办的再好都不能称为优秀。在装订的过程中尽量用双线装订,剔除别针等异物,入卷的纸张要用A4纸,圆珠笔书写的东西不能入卷,一般如果是16K纸张就尽量用A4纸进行粘贴。尽量使卷宗好看,整齐、规范,让自己和别人都看着舒服。装订的时候要多总结,反复看几遍,如果确定没有问题,可以在装订线上贴封条,盖上庭审公章,一个很漂亮的卷宗就装订好了。
最后,说一点题外话:要想做好一个优秀的书记员或者法官,最为关键的是:为人要豁达大度、淡定,不要斤斤计较。书记员的工作不仅纷繁复杂,工作量特别的大,而且与法官之间配合还要默契,与其他书记员相处还要融洽,与庭外的业务部门协作还要注意相互理解。比如说,校对文书,按规定应当书记员与法官共同校对。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官的工作太忙,很多时候都是书记员一人校对。如果书记员一定要等待法官有空的时候共同校对,那么,一个案件可能要拖很长时间都无法宣判。共同校对是为了保证不出差错,虽然是一人校对的,但只要认真,仔细,多校几遍,不要发生错误,校对工作由书记员一人完成是可以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书记员与法官之间配合的默契。工作中临时出现了文书短缺的时候,你找我要一张空白的传票,我找你要一张空白的回证是经常发生的事。此时,书记员之间要注意互通,不要计较你拿我的多了,我拿你的少了,这样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免影响同事之间的团结。对其他业务部门拒绝自己要求办理的事项,要多沟通,多解释,相互理解。要与同事友善相处。
总之,书记员工作就是要勤动脑、多思考,肯吃苦、加实干,看似非常简单的工作,可它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已经远远超出了书记员这个名字,要把它做好、做完美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和辛苦。最后用两句话来结束这次和大家交流的机会,第一句是“书记员的工作,细节决定成败”。第二句是“坚持把一件小事做到极致,就是人生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