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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派出所创新“案件回访”机制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作者:王华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9-16 00:00 【打印本页】

    城关派出所精心组织安排,创新机制措施,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取得显著成效,有力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案件回访工作,将其作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硬性任务来抓,并将案件回访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回访期限,落实回访要求。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案件回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半月内未破获的案件,上门做好情况反馈和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同时加大破案力度,力争尽早破获。三是倒查问责到位。将案件回访情况列为“每周一查”重点,不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倒查,确保案件回访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创新方式,逐案回访,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全部案件登门访。责任民警利用创满意大走访的时机,对所有未能及时侦破案件的当事人均实行主动登门走访,当面向案件当事人做好案件未能及时侦破的沟通解释工作,并积极向他们征询意见建议。二是涉外地人员案件电话访。利用手机、办公电话随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发现新线索。三是大要案件经常访。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当事人作为重点进行回访,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广泛搜集线索,力争尽早破获,消除社会影响。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登记上报机制。要求责任区民警对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必须逐起建立台帐,详细登记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现场勘查等情况,每月向如实上报。对敷衍应付、不如实登记上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定期回访机制。制定了案件回访制度、群众意见建议处理办法,将案件回访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要求民警在回访过程中携带征求意见表,认真征求群众对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于生活困难的居民,主动进行解忧帮扶。三是问责追究机制。对案件没有及时侦破、又没有向群众反馈和解释的,立即通知主办民警。

    四、提升效能,规范执法,案件回访卓有成效。一是促进了民警破案积极性,打击效能明显提升。实施案件回访制度后,民警感觉责任更重大了,加班加点摸排线索,全力以赴投入案件侦破工作,及时处理了一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民警苦练内功,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三是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同时,办案民警利用回访的时机,积极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案件当事人交流加强打击、防范工作的措施,对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加强民警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