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地处秦岭南麓,山大人稀,森林资源丰富,有西安后花园、天然氧吧之美称,气候宜人,非常适合人口居住,是典型的森林资源大县,人口小县。县辖12个镇、98个行政村、9个城镇社区、3768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人,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725人,占13.14%,高出全市、全省平均水平。
一、开展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是老龄工作的目标,也是老年人的要求和希望,宁陕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 自1996年10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尊老敬老的风气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老龄事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老龄工作服务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初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工作的老年服务组织。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县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镇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50%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三是县成立了老年大学、老年学学会、老年体协、老年书画协会等民间组织;四是村、社区、镇和部门高度关注老龄工作,为老年人学习、生活提供方便,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格局。
2、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三项制度”的建立,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一是养老保险全覆盖。截止2009年底,在全县进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38171人,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796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71.62万元。今年7月全县启动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人数300余人。二是城乡老年人分别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疗保险,老年人参合率达到100 %。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不断优化,县医院、中医院分别开设了老干部病房、老年优先窗口,缓解了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三是对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力度加大,全县有城乡低保8515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225人,占低保对象的49.6%。享受临时生活救助的老年人3067人,大病医疗救助老年人1176人。农村低保特困家庭、五保老年人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全部由民政出资参加新农合。四是高龄老人的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从2010年10月起执行,1061名高龄老人按照政策标准兑现了补贴,年发放补贴资金68万元;四是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县1375名五保户,集中供养698人,占67.5%。供养标准(现金)达到人均3000元∕年。五是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743人享受了计生奖励扶助政策。
3、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需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自2007年以来,新建农村敬老院9处,设床位780张,五保老人入住率达到56.7%。筒车湾区域性敬老院、县城中心敬老院即将投入使用,已开工建设的县老年公寓,建筑面积6189㎡,设计床位200张,总投资900万元。计划明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4、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积极为老年人争取和落实应有的权益。一方面按政策落实老年人各项待遇,全县2339名离退休人员足额按时兑现工资及补贴, 6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每月可领到相应年龄段的养老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可领到优抚定补、医疗救助、建房补贴,无子女老人可领到计生奖励,困难老人可享受城乡低保,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可享受“五保”照顾,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让老年人凭证享受各类优惠服务。另一方面依法维护老年法权益,针对老年人案件的特点,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和审理执行力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和执行费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活动。一是成立县老年大学,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条件;二是县机关工委、广电、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妇联、文明办、老龄办等单位多次组织部分离、退休干部在本县参观考察,解放思想,发挥老领导、老同志经验丰富的优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献言献策,受到老年人欢迎。三是老年文体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县老年学学会、老年书画协会、太极拳协会等多个协会组织经常开展活动,活跃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四是敬老月活动扎实有效。在每年重阳节前,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安排老年节活动,活动围绕老年人的特点,活动以村、镇、社区部门为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科普知识讲座、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县领导检查、看望慰问贫困老人,检查老年人政策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老人诉求,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五是开展“十大孝子”“幸福老人” “和谐家庭”“好婆婆”“老有所为”等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促进社会和谐和民风好传,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6、老有所为成效显著。县委、县政府注重发挥“五老”同志的作用,重视离退休干部的学习、生活,组织老干部学习,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他们对政府的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聘请有经验的老同志参与对社会事务管理、网吧和游戏室的监督管理。农村老年人处在生产第一线,有着热爱劳动的传统美德,他们主动帮助儿女看孩子、看家,力所能及的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发挥了老年人应有的余热。
二、问题和困难
1、大老龄观念滞后,服务设施跟不上。一是人们的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意识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发展,敬老、尊老、爱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依然严峻;二是城乡人口流动加剧,进城务工、独生子女、儿女在外工作的“空巢”家庭、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和受居家养老的习惯影响,造成老年人生活困难;三是养老服务机构不足,县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敬老院覆盖面小,服务范围窄,只解决了部分“五保”老人的供养,同时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专业管理人员,难以满足高龄或生活不便老人入住需求。
2、老年人活动场所满足不了老年人需要。目前仅县城一所老年大学,没有老年活动中心。县城及城中村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主要在中心广场、体育场、滨河公园和行政小区。没有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多数村没有专用老年活动室,老年人学习、健身、娱乐很不方便。
3、县老龄办机构无编制。县老龄办有机构、无编制、无工作人员。乡镇老龄工作由民政干部兼管,无专职干部。
三、建议及措施
1、加大对老年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的认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老年法规作为做好老龄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老龄工作的认识,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定期研究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盘子,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抓落实,真正使老龄工作融于社会,融于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使老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老龄工作水平,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在村、社区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社区阵地为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在城镇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岗位,按照社区老年人口多少,增加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老人提供低成本、广覆盖、服务方式灵活的生活帮助。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可按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解决。同时,组建社区党员、社区居民、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服务队,与社区老人结成“一助一”对子,明确服务对象,夯实工作责任,为社区老人开展帮助和服务,提高对老人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3、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加快县城老年公寓建设,通过老年公寓的投入使用,积极探索集中供养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二是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加快民营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同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养老服务业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业务指导,建立从业人员的上岗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术水平,不断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
4、落实县镇老龄机构编制,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一是县老龄办定编3人,配1名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城关、江口、筒车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