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我在宁陕工作、生活的片段回忆

作者:符 孝 道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4-14 00:00 【打印本页】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暮然回首,我来宁陕已经工作生活57年了。在这漫长而又觉得是短暂的岁月里,我为党和人民在宁陕工作了38年,离休后生活了18年。工作期间曾在县区多个地方和部门任职,从青年时代到老年时代,可以说足迹踏遍了全县的山山水水。我对宁陕人民和这方热土有着很深的感情,对不同时代的工作、生活情况做些片段回忆,以资纪念。

  我出生在榆林市佳县鸟镇符家畔村。1949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在榆林市工作4年。1952年在榆林地委党校学习期间,地委抽调到定边县参加农村整党。五三年初整党结束后,地委通知去省委党校学习。当时陕南解放较晚,缺少党员干部,很多区、乡建不起党组织。省委决定从陕北、关中抽调干部700多人,集中在省委党校学习三个月后,分配去汉中400多人,分配来安康200多人。我随同沙怀贵、梁兆基、肖更怀、李元其、袁生金、孙一群、雷明道、史忠武九人一块分配到安康宁陕县。过了几个月,原分配在安康地委组织部工作的尚振琛同志也来宁陕县担任县纪委书记、兼组织部长。我分配在县委宣传部任干事。雷明道分配在检察院工作,沙怀贵、袁生金等其他同志都分配在区委工作。

  我一生中从1949年1月参加工作到1991年离休,整整工作43年。其中在榆林工作四年多,在宁陕工作38年多。不论在陕北还是远离家乡来到陕南宁陕,从参加工作那天起就下定决心,一辈子跟共产党走,党叫到哪里就到哪里,叫干啥就干啥,不记名利得失。只要是党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个人利益从未考虑过。到宁陕后,从担任县委宣传部干事开始,先后担任汤坪区委书记、关口公社书记(大公社)、农工部副部长、部长、蒲河区委书记、农林政治部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任文革办公室主任、平反办公室主任、宁陕中学革委会主任、江口区委负责人、县革委会生产组长、水电局长(负责农林水三局合署办公的工作)、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农工部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大咨询至离休。在几十年中几十次的工作调动,由县到区由高职务到低职务,从来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意见和要求,这些都是一个革命者应该做到的,不值得一提。但我想不通的是,一个革命者最怕的事就是组织上的不信任,我在历史上,在榆林师范上学时,有一天早操后,教室内每一个学生的课桌上都放了一份三青团的登记表,所有的同学都登记,此后再也没有参加什么活动,参加革命工作后,我如实向组织作了交代,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样是不是就算是三青团员,就这事,还不知三青团承认不承认我是三青团员,而共产党一直把我当三青团员防着,每次遇到提拔重用时我就变成三青团员受到影响。1970年调我到江口区任区委书记时,安康地委不批,认为我这样的人不能在独立的地区任主要职务,曾担任过两个区委,一个大公社书记的我,十几年后突然间又不能担任独立地区的主要领导职务——区委书记。如遇更高职务提拔更是不可能的。直到打倒“四人帮”,邓小平出来主持工作后,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纠正左的路线,才得到重用,但年岁已大。我的思想尽管有时想不通,但在工作上不论到哪里工作,我都是尽职尽责的,不管组织如何对待自己,我对党和人民的事情从没有懈怠过,这就是我对党对人民工作的宗旨。

  来宁陕工作的几十年中,不论到区上任职,县级部门任职,到担任县级领导,实际工作主要是农村工作。农村工作是一个大课题,是县一级工作的主要方面。解放后在农村中进行反霸减租、土地改革、查田定产互助合作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引导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使个体农民所有制,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到1956年全县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现了人民群众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至此农村的主要工作,就是领导组织互助合作组织。

  解放后的1951年11月至1952年的6月间分两批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很高,虽有了土地,但缺种子、缺少农具耕牛,有的因生产生活困难又卖掉了土地。党和政府,为了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单独生产的困难,避免农民受二茬罪,吃二遍苦,极力组织动员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始以变工队,临时互助组,开展以工换工,以人工换牛工的互助活动。到1953年时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174个,参加农民7245户24548人,占农户60%人口的59.5%。大量的互助组的出现,反应出农民对集体化的愿望。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我县在华严乡吴发仁、贺家乡胡茂俊两个互助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27户,138人,土地306.58亩,土地按常产折股入社由社统一经营。一般200斤常产为一股,耕牛作价入社由社逐年偿还。收货后,土地按股分红、留足来年的种子、饲料,公积金、公益金外,其余按劳分配,公粮各户上交,当时两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充分显示了其优越性,农业增收,农民生活改善对周边群众有很大的影响。

  经过县上试点,各区试点,乡级试点。在各级试点的基础上,普遍推开,到55年全县共建立起初级农业合作社369个,接着又进行高级社的试点工作,取消土地分红、耕牛家具仍作价入社由社逐年偿还,到1957年1月全县共建起高级农业社234个,实现了高级合作化。到1958年秋在上级号召下,在原高级社的基础上,不到一个月很快进入人民公社,实现了土地耕牛大家具全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开始时的1959年初,由一乡一社不久全县并成五个大公社,江口、钢铁、蒲河、关口、太山下辖21个管理区,实行政社合一,这就是互助合作到人民公社化的全程。从互助合作开始,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围绕互助合作的巩固和发展。区乡干部,大多数时间都住在农村,为巩固发展互助合作的组织工作。县、区 、乡领导都有自己的点,领导干部要在自己的工作点上取得工作经验来指导面上的工作,哪里有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来传播推广;对搞得不好的,出了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当时,巩固提高农业合作就是干部的重要职责。蹲点驻社干部吃住在社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每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时间,不能少于三分之一以上,干部都有劳动手册,每次劳动后,登记并要求生产队长签字,年终检查统计,进入个人档案。吃饭都要吃派饭,挨家挨户的轮流管饭,按规定标准交钱,每顿饭交钱一角,粮票半斤,遇有肉类的东西,就要另外交钱。搞社教的干部根本不准在群众家吃肉,更不能喝酒。1958年大办食堂时,下乡干部就在食堂和社员吃同样的一份饭,区乡机关干部也在就近食堂吃饭。县、区、乡领导下到基层也是吃派饭,县级领导下到区乡都按普通干部吃同样的一份饭,按规定标准收费,如遇改善生活吃了肉,按人平摊,没有任何特殊化的干部。下乡时少给了群众粮票饭钱,还要作检查,以后补上粮票和钱。对干部在经济方面的问题,特别严格。那时干部写私人信,用了公家的信封、信纸都要作检讨,办公用品非常注意节约。当时条件极其艰苦,不通公路,干部下乡、上县、到地区除县委书记、县长有马骑外,其余人员都是步行,还要自己背被子,边远区乡来县,开会要走几天,到安康去开会,要走八九天。1955年安康地委传达中央会议精神,县、区委书记参加,我们一行十几人走了五天,那次我的腿上正长了疱,请假不准,当走到石泉后疼得非常厉害,仍坚持走到安康,按时参加了会议。区乡到县上开会,如果是人少的会议,像区委书记、区长或专业会议,不给另安排吃住的地方,吃在机关食堂,睡觉自己找熟悉的同志达铺。如果是大型会议像三级干部会议,就住在群众平房的阁楼上,人进去抬不起头,伸手不见五指,分组讨论时,大白天做记录还要点蜡。开大会就在原伪县政府的黄州会馆(今人武部)的大厅内摆几条大木凳,领导讲话没有扩音设备,讲话很费劲。伙食单独办,每人每日交三角钱,会议补助二角,每天吃五角钱伙食。会议一般没有文件,全靠自己记录,文化程度低的全凭自己心记。区级办公条件更差,我工作的汤坪区,有十三间大小不等的房子,大的十一、二平方米,小的五六平方米,还要把所有的机关干部(包括邮电所)住进去,有的区干部连办公睡觉的地方也没有,只是区上开会时挤在一起住一下,开完会就又下乡。我在区上住了有十二三平方米的住宿兼办公的房子,后来家属来了,又住家属又办公。在这样的条件下,没有人争论待遇公平与否,也没有人嫌条件差,要求离开,到条件好的地方去工作,大家都是一心一意搞工作,那时谁要是嫌条件差,要求调动,就认为是怕苦怕累,是不光彩的行为,不能提拔重用。只有那些肯吃苦,肯干有能力的人才能提拔重用。1958年后石、汉、宁三县合并,关口公社住进原县委刚修起不久的办公楼,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家属仍租民房,我一家人租住十来平方米的房子,一下雨就漏,晚上不能睡觉,这样的房子住了十几年,直到1970年时才稍有改善。工资待遇也很微薄,我来宁陕时,享受的供给制待遇,每月的伙食费及其零花钱,折合下来是18元到22元之间。除每月的伙食费外,不过也只有十来元。享受这种待遇的人,家属在原籍受优待。到1955年我的待遇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每月40多元,到六十年代增加到60多元,我负担的人口增加到八口人,人均也只有8元钱的生活费。从区上下到乡,如果是临时下乡自己不背铺盖,睡觉就和乡干部达铺。下到农村,农民的铺盖更少,有时开完会没有地方睡觉,就烤火过夜,有时和农村干部达铺。农村被子都小两个人睡很费劲,即使给你借一床被子,冬天被子小盖不住人,有的同志戏称它是“申甲由”被子,意思是盖了上面漏出下面是甲字,盖了下面漏出上面是由字,盖了中间漏出上下是申字,后来允许区、乡政府购置点公用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