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5-28 00:00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复城关镇老城村至校场村堰渠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事业的支持。

    2002年6月9日和2003年8月29日全县水利工程遭受了重大损失,大部分需要恢复重建,历年来我局陆续将全县水利工程水毁项目恢复修建计划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但每年省市下达的渠道修复计划十分有限,根本无法满足我县各方面的群众需求,南门堰和东门堰全长8公里,恢复需投资160万元,县财政十分困难,眼下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但我局将向省市积极编报“十二五”规划,努力向上级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堰渠恢复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的粮食安全。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3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