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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11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平搏、丁世成、方海爱、谭庭暑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由于修电站和公路造成筒车湾镇龙王坪村灌溉渠道堵塞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事业的支持。
修建公路和水电站都是利县利民工程,但不能伤害群众现有的利益,按国家现行修水电站政策,建水坝时必须预留电站设计流量的10%下泄流量,作为生态用水,否则不予验收,这样,在水小的时候完全可以满足农民的灌溉需求;至于修公路将堰渠堵塞一事,我局与县交通局联系协调,力争让施工队将灌溉渠道清理干净,以保证今后的农田灌溉需求。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