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水利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04 00:00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13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张正学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山坝村萝卜峪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利局技术人员已对太山坝村萝卜峪供水工程进行实地勘测设计,并将其列入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目前,计划已上报至省市有关部门,待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