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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3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毛金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四亩地镇严家坪村严家坪组农田灌溉渠道恢复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当地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防汛事业的支持。
2002年6月9日和2003年8月29日全县遭受了特大暴雨的袭击,特别是四亩地镇损失更为惨重,各项水利设施水毁严重,四亩地镇防洪堤恢复至今我局仍欠工队100多万元,无资金支付,你反映的2400米渠道需恢复,需投资50余万元,但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拿不出资金,加之我县又不属于我省的粮食主产区,眼下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但我局将向省市积极编报“十二五”规划,努力向上级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四亩地镇严家坪村灌溉渠道的恢复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的粮食安全。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