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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10]100号 签发人:吕宣旗
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第13号建议的复函
宁江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建部门加大城区建筑垃圾乱倒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筑垃圾的监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为了切实解决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我局一是加大了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力度,要求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拉土车的管理;二是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大了现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章乱倒行为;三是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在现有寨沟建筑垃圾场的基础上,又在汤坪规划了一处建筑垃圾场解决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力度,努力使建筑垃圾的监管更加规范。
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复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宁陕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682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