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所收集第30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19 00:00

 

  宁财函字(2010)42号                签发人:胡加顺


  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收集意见及建议的复函

胡德君代表:

  您所提出的《建议县财政按各乡镇人口和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保障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县财政每年在全额保障人员经费支出的情况下,年初按照人均4000元的标准安排了乡镇的公用经费,在年底解决乡镇突出问题时,又会根据各个乡镇实际情况,对乡镇经费不足的情况逐一进行追加解决,尤其是对各项工作任务大、人口多的乡镇在分配资金时进行了充分考虑,在财政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补助额度也大于其他人口小镇,到年终决算

  时,各乡镇实际人均公用经费已经达到7000元以上,甚至部分乡镇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已经高达10000元以上。

  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各乡镇人口和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的问题,我们认为在现有的财政体制补贴中已经体现了这些因素,并且也安排了合理的工作经费。首先县财政在安排公用经费时是按照各乡镇的人员编制数按人均标准计算,而人事部门在给乡镇定编时是结合乡镇管辖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和工作任务的大小合理确定的,因此人口多、任务重的乡镇自然编制数也多,财政部门按编供应的经费也多;其次是各个乡镇的基本工作任务是一样的,如果人口多面积大,那么划分的行政村也相应多,而财政部门是按村级组织个数供应经费,村级补助也是按人口数量的多少分档次予以补助;三是在年终解决突出问题是更是考虑了各乡镇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区别对待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同时也希望多提宝贵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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