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20 00:00

宁教体函〔2010〕30号                  签发人:蒋  军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复函

魏富会、魏龙荣、马富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保留教学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学校布局调整是一项十分慎重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必须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满意”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其目的在于使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在学校布点调整的问题上,我局历来是慎重的。新铺教学点地处边远,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在短期内不会撤销,目前也没有撤销新铺教学点之说。至于新铺教学点是否长期保留,或者何时撤销,要视其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有关规定,撤销教学点,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学生家长,村、组干部的意见,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撤销。希望你们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学前儿童、一、二年级学生在此安心就读。同时希望你们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动员所在村、组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办好事、办实事,改善学校的内部设施条件,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定、舒适的教学,学习环境,共同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唐显智        联系电话:0915-682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