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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0〕40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等四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要求修复筒车湾镇朱家沟村朱家沟、麻羊坝两条堰渠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筒车湾镇朱家沟村朱家沟组、麻羊坝组两条灌溉渠道在2009年8月8日洪灾中堰头、挡水坝及部分渠段被毁较重。收到你们提出的建议后,我局迅速指派专人前往现场进行了细致查看,并就恢复该工程所需工程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计算,在此基础上,积极会同计划等部门编报了项目。由于我县近几年大灾之后,全县需要修复的水利基础设施较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主要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来解决,我县自身财力十分困难,挤不出更多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的修复,尽管如此,我局虽然每年在上级未下达足够项目资金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采用工程队垫资和水利局赊欠水泥等办法,解决了一些重点区域的灌溉渠道恢复问题,但由于恢复朱家沟、麻羊坝两条堰渠的工程量及所需资金较大,如果没有项目进行建设,势必形成较大数额的新债务。因而我们只能通过尽最大努力尽快向上级争取项目来解决,力争尽早解决两条渠道的修复问题,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局将全力组织实施。在此,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康祥安 联系电话:1389153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