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0-12 00:00

宁水函〔2010〕4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宁江河等十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东河110变电所至简沟口乌龟堡段护田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关镇东河口110变电所至简沟口乌龟堡河段属我县城市规划区,该地段自2003年“8.29”以来,因遭受洪水灾害使得河堤被毁,数百亩农田及附近住户受到一定程度威胁,灾害发生后,虽然组织进行了修复,但因当时资金有限,只修建了低标准的干砌石护田河堤,设防能力较低,急需修建较高防护标准的护田河堤。为此,近年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东河流域规划为“陕西省新一期长治项目区”,向上级编报了流域治理项目规划,并先后组织实施了贾营、龙泉小流域治理工程。但是,由于国家安排项目时,只能根据投资规模和项目规划,逐年进行安排实施,致使你们所提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以便规划的流域治理项目能够早日投入实施,力求你们所提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如果项目能够立项并资金到位,我局将立即组织实施。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康祥安                 联系电话:1389153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