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水利局文件
宁水函〔2010〕5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人大常委会走访基层代表收集第24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元潭村防护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连续多年受灾,我县农村防洪河堤损毁严重,急需国家投入资金进行修复,但是省市并没有防洪河堤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结合8.17洪灾恢复重建,水利局已将元潭村防洪河堤列入修复计划,上报省市,待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