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函〔2011〕23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3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改造老城自来水管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县政府提出修建县城第二水厂,解决县城向北发展后的供水问题。老城村属于第二水厂供水范围,其老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已列入第二水厂建设内容。目前,县城第二水厂设计已经完成,并上报至省发改委,待建设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