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23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3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改造老城自来水管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县政府提出修建县城第二水厂,解决县城向北发展后的供水问题。老城村属于第二水厂供水范围,其老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已列入第二水厂建设内容。目前,县城第二水厂设计已经完成,并上报至省发改委,待建设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