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28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8号建议的复函


张先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东河110变电所至简沟乌龟堡段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关镇东河口110变电所至简沟口乌龟堡河段属我县城市规划区,该地段自2003年“8.29”以来,因遭受洪水灾害使得河堤被毁,数百亩农田及附近住户受到一定程度威胁,灾害发生后,虽然组织进行了修复,但因当时资金有限,只修建了低标准的干砌石护田河堤,设防能力较低,急需修建较高防护标准的护田河堤。近年来,我们根据该实际情况,积极对该项目进行了规划,并向上级进行了申报,但由于项目资金未到位,致使工程一时无法实施。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以便能够使该项目早日投入实施,力求你们所提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如果项目能够立项并资金到位,我局将立即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