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2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9号建议的复函


刘世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寨沟村一组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派技术员对城关镇寨沟村一组灌溉渠道进行了现场查看。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早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