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31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1号建议的复函

 

姚大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山庙乡油房村灌溉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修建油坊村5条3公里堰渠,我局已派技术员进行了查看。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早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