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函〔2011〕3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2号建议的复函
姚大兵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山庙乡龙凤村一、二组自来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水利局已为龙凤村争取到一个供水项目,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由于2011年供水计划申报时间已过,水利局计划在2012年为龙凤村再争取一个项目,解决一、二组群众饮水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