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3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2号建议的复函

 


姚大兵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山庙乡龙凤村一、二组自来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水利局已为龙凤村争取到一个供水项目,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由于2011年供水计划申报时间已过,水利局计划在2012年为龙凤村再争取一个项目,解决一、二组群众饮水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