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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36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6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筒车湾镇朱家沟村麻羊坝组水毁护田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8月18日,梅子乡、筒车湾镇等区域发生局部暴雨,导致该组汶水河右侧小河沟农田石坎被冲毁,经调查,该段农田石坎为高速公路建设时的修建的弃渣场挡墙,修建标准较低 ,保护农田面积也十分有限,恢复重建的难度较大,加之因近年来国家对修复农田河堤的政策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眼下恢复该农田河堤工程尚有较大困难。但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如果项目能够立项并资金到位,我局将今早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