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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38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8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筒车湾镇朱家沟村麻羊坝组、朱家沟组两条大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修建筒车湾镇牛家沟村麻羊坝组、朱家沟组两条灌溉渠道问题,我局已派技术员进行了查看,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早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