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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44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24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广货街镇元潭村石家坪防洪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货街元潭村石家坪农田河堤是2002年6.9之后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时修建的,因当时资金有限,绝大部分采用干砌石结构修建,设防标准较低,部分段落已经出现一定程度损毁,目前国家出台的农田河堤设防标准也不允许擅自提高,加之国家近年来对修复农田河堤的政策资金投入有限,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眼下对该段农田河堤进行重新建设尚有较大困难。但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如果项目能够立项并资金到位,我局将今早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