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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45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25号建议的复函
吴世友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皇冠镇八宝等4村水毁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派技术员对皇冠镇八宝等4村水毁堰渠的情况进行了查看,但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解决皇冠镇八宝等四个村的农田灌溉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