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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47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27号建议的复函
李明海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解决四亩地镇部分村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水利局技术人员已对太山坝村萝卜峪供水工程进行实地勘测设计,并将其列入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但省市一直未下达计划。2011年,水利局再次将四亩地镇太山坝、严家坪、柴家关三处供水工程列入计划,并上报省市,待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