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宁水函〔2011〕48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28号建议的复函
李明海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解决四亩地镇部分村组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派技术员现场进行了查看。目前,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早日解决四亩地镇部分村组农田灌溉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