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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1〕34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朱永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通村水泥路设置永久性安全防范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每年都在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争取全县村级公路交通标志和安保工程项目,陆续对大弯道、陡坡段、窄路面进行改造,保障了基本交通。由于我县的乡村公路多为越岭线,危险路段较多,改造完善的工程量较大。为改变乡村路的通行条件,全县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完善安保、排水、绿化、交通标识等,把乡村公路建成示范路、安全路。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